拖欠撫養費怎么處理

導讀:
離婚后一方拖欠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
離婚后一方拖欠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
離婚后一方拖欠撫養費怎么辦離婚后一方拖欠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的,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
1、離婚后一方拖欠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
2、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4、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拖欠撫養費怎么處理
拖欠撫養費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它不僅影響著一方雙方的利益,而且還影響著子女的成長和發展。因此,如何處理拖欠撫養費問題是一個值得關注的重要課題。
首先,應該盡量避免出現拖欠撫養費的情況。由于雙方存在感情問題,所以最好是在離婚前就解決好孩子的生活費用問題。如通過協商、調解或者法庭裁決來確定另一方的義務,并將此義務明確列在有效的合同中;或者由另一方向子女開立相應的儲蓄卡或信用卡,以便隨時為子女買衣服、吃飯、上學等生活必需品付費。
其次,如出現了拖欠撫養費的情況,應立即采取補救對策。對于違法行為人(即未能依法承擔義務人)應當依法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違反承諾承擔義務人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并依法適當補償實體性傷害。此外,如違法行為人已經不能承受民事責任時(如原告已死亡或者原告已無能力承受民事責任時);原告可以要求違法行為人家屬代位承受民事責任。
此外,對于原告來說也要盡量避免出現上述情況。因此原告要在未來準備好必要的物流信用卡、儲物卡、保障金、保障性儲存金、保障性儲存期券等物流憑證作為效能保障。合理安排子女生活用品;合理分配支出;合理使用信用工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等。
總之,處理好拖欠撫養費問題的最佳方法自然是預防為上,盡量避免該種情況的出現,但請大家注意,未能有效遵守該義務,將會陷入不利得處境,并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