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欠條和錄音如何認定為欠款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書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無欠條有錄音能勝訴嗎?
也是可以的,只要在雙方的通話錄音里提到這筆欠款,然后對方有承認這筆欠款,最好你能引導對方說出或者認同借款的時間、金額等等具體信息。
欠錢沒有欠條有錄音能起訴嗎?
一、欠錢沒有欠條有錄音能起訴嗎?錄音資料經過鑒定證實未經剪輯、拼湊、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關證據相印證的,可以認定其效力。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四)視聽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
二、對于證據的分類,我國的三部訴訟法依據不同情形,分別作出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條規定: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條規定: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2、總而言之: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綜合上面所說的,錄間只要是真實的,有效的,也是可以做為證據之一的,而且同樣取到的法律效力與書面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因此,在與人談話,只要有利益方面的事懷有,都是可以用錄音把整個談話的過程錄下來,這樣就可以讓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護。
別人欠我錢沒有欠條,只有錄音她說欠我多少錢。這樣起訴可以嗎?
可以的,錄音也是可以作為證據的,要是有銀行轉賬記錄或者是收錢的收條就更好了。
有電話錄音,沒有欠條,這個錢能要回來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義務,如果當事人有欠條并有對方關于欠款的錄音證據,并且證據有效的話,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勝訴,當然,具體的情況還需要結合欠條、證據的具體內容,對方的舉證、質證情況才可以分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有電話錄音沒有欠條可以要回錢嗎?
有電話錄音沒有欠條的不一定能夠要回錢。首先錄音證據需要是未經剪輯,且是合法獲得的才能作為證據使用;其次錄音、攝像等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有在有其他證據以佐證而補強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案件的定案證據。
所以只有在還有其他證據佐證錄音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充分證明債務關系存在,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才能要回債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沒有欠條有錄音可以去法院嗎?
可以向法院起訴,欠錢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依照現行的法律規定,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只要符合兩點條件就能夠作為證據使用:
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方式取得的;
第二、不是以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