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因詐騙罪坐牢后,所欠的錢由誰來還?

導讀:
即使債務人坐牢,債務人仍然要對此前所負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債務人欠下他人巨額債務后,因為詐騙罪而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的刑罰而坐牢,那么債務人坐牢前所欠下的債務,應當由誰來償還呢?
有不少債務人以為自己坐牢之后,自己所欠的債務就不用再還了,可以在監獄里躲債,其實這是異想天開。
因為,即使債務人坐牢,債務人仍然要對此前所負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應該由債務人來償還的債務,一分也不能少。
也許有人會有疑問了,既然債務人都坐牢了,那么債權人怎么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呢?債權人總不能跑到監獄里向債務人討債吧?
債權人當然不能跑到監獄里向債務人討債,但是,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被告在監獄服刑的情況,法院可以通過監獄管理機關向債務人送達起訴狀等法律文書。開庭時,可以由獄警押送債務人到法庭開庭,也可以由監獄提供場所,然后法官和原告到監獄去開庭。
總而言之,被告在監獄服刑,不會影響到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案件正常審理。
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之后,如果債務人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則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以清償債務人所欠的債務。
假如債務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那么債權人完全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成功實現自己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
在現實生活中,有部分債權人在債務人因犯罪而坐牢后,去找債務人的父母或者妻兒,要求債務人的父母或者妻兒償還債務,這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
因為,除非債務人的債務屬于債務人與其父母或者妻兒的共同債務,否則,債務人的父母或者妻兒,對于債務人的債務沒有償還義務,只能由債務人自己來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