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九級怎么賠償(車禍9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導讀:
二、 殘疾賠償金 的計算需要大量的輔助數據,由于你沒有提供,所以列出公式以供參考: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交通事故致九級傷殘,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 九級傷殘賠償 :
一、評定傷殘為九級說明傷殘系數以百分之二十來賠。
二、 殘疾賠償金 的計算需要大量的輔助數據,由于你沒有提供,所以列出公式以供參考:
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第二種情況: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五條中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三、除此之外,你還要賠償一下費用: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營養費
5.交通費
6.殘疾輔助器具費
7. 被撫養人生活費
8. 精神損害撫慰金
四、具體數額根據當地的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戶口,當地統計數據,生活水平等計算。
車禍造成九級傷殘,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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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以及必然產生的治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2、 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20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3、 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4、誤工費:本人日工資×誤工天數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5、護理費:每日護理費(護理人員的日工資或者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的勞務報酬)×需要護理的天數×護理人員人數其中,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6、住院 伙食補助費 :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加強營養意見確定金額×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需要撫養的年數×需要撫養的人數×10%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車禍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醫藥費:根據實院發生計算;
2、后續治療費: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
3、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6、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被扶養人生活費;
8、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9、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