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丟了怎么向對方要錢

導讀:
欠條是在經濟交往中,借款人或出借人向借款人或債權人出具的書面證明。它既可以是借條也可以是欠條。那么丟了欠條怎么要錢呢?有哪些方法可以要錢呢?
欠條丟了怎么向對方要錢
欠條是在經濟交往中,借款人或出借人向借款人或債權人出具的書面證明。它既可以是借條也可以是欠條。那么丟了欠條怎么要錢呢?有哪些方法可以要錢呢?
一、打欠條要注意事項
欠條一般都是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所以對欠條的內容也要特別注意。
1、打欠條時必須用大寫漢字,并且要有大寫字母。
2、寫好欠條后應再在下面注明:(欠款人姓名。
3、書寫時盡量避免使用“還”字,如果必須使用應該讓對方用書面的形式填寫,并且要有簽名和蓋章。
4、如果是寫現金欠條的話,必須要有雙方對賬的簽字或者蓋章(注意如果是寫現金欠條的話,最好不要使用支票)。
二、打欠條如何證明欠錢事實
在民間借貸中,打欠條作為一種證據,是比較常見的。在實際生活中這種證據可以證明借貸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并且證明欠錢事實的存在;但在訴訟過程中,欠條是一種重要的證據形式,一般用于需要提供證據的情況下。由于目前我國法律對于借款合同及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主要是依靠證人證言來證明,因此也就是“事實占有”。在實際生活中這種“事實占有”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取證困難;其次是容易出現債權人否認借款事實以及欠條存在的情況;再次是缺乏有效的書面材料作為證據來源。
三、怎么防止丟失借條
寫欠條時要盡量避免在人多的地方或人少的地方寫。如果對方是熟人,最好寫在朋友之間;其次,要對借條作詳細的記載和說明,并讓對方簽字確認。如有必要的話,可以在借款時附上借款人的簽名或印章。
欠條丟了應該怎么辦?要知道,借條丟失后,債權人在想要向對方要錢的時候,也是有很多辦法的。首先可以將借條原件保管好,比如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如果是丟失的話,還可以聯系一下公證處或者法院。如果債務人不愿意償還債務的話,債權人也可以向債務人提出申請。對于已經償還過債務的債權人而言,其債權是可以直接收回的。
1、首先要保管好借條原件,最好不要讓別人看到。
如果真的丟了,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找公證處辦理公證。因為如果真的丟了,想要再補辦一張新的借條就比較困難。可以找律師咨詢一下公證處有沒有這種方法:首先,你需要到公證處申請一個公證書。在我們的生活中,有時候遇到一些糾紛和經濟糾紛時,會涉及到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或協議、欠條等法律文件,而這些法律文件又是需要用到借條等債權憑證的。這時,如果債務人丟失了借條的話,則可以通過公證來解決這一問題。而且如果借條遺失之后,沒有及時辦理公證的話那么債務人是很難再主張權利的。因為按照相關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可以先與對方進行電話溝通或者當面溝通,了解對方的真實想法,如果對方是不還錢的,可以提出歸還欠款一事。
3、如果對方是經常不還錢的,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你已經償還過債務了,建議你直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4、當然你也可以找個人幫你追討,不過成功率較低,而且可能還會讓對方認為是你自己找的麻煩……借條的作用是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的證明。借條的作用很大,它在雙方的合作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將借條丟失,會給日常生活帶來很大不便。借條丟失后該如何處理?
3、如果債務人拒絕償還欠款,則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3條的規定“債務人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向其送達相關文書
4、如果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債務人隱匿財產的,可以直接到被執行人的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法院立案。法院是可以向申請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同時將被執行人和財產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滿后,申請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申請執行或者未按照裁定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債務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來對抗我們的話,那么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我們需要到債務人所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法院立案庭進行立案。在向對方送達傳票時要注意保存好證據。如果被告明確表示不履行還款義務和拒不到庭應訴的話,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缺席審判。在訴訟中,我們還可以通過起訴被告來要求其履行債務以及支付相應款項。但是因為訴訟成本比較高,所以建議大家最好通過合法手段來解決問題。
4、建議將借條原件提交公證處保管。
現在許多人都有自己的欠條,而欠條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但往往在發生糾紛后,欠條都會遺失。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債務人遺失、毀損債權文書,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事實之日起超過三個月仍不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債權人在發現欠條丟失后可以立即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請求。當債務人在得知自己遺失、毀損、滅失欠條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請撤銷對債權文書的確認并要求對方清償債務。這是因為,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債權的,受害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九條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其對債權文書的確認及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請執行。”也就是說,在債權人發現自己遺失了欠條以后并沒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是選擇了自己直接去法院申請撤銷者對其所欠債務。這也就是為什么很多人在發現自己遺失了欠條以后會不知道該怎么辦的原因。畢竟對于很多人來說借條丟失后并不是一件特別嚴重的事情。那么對于這種情況大家都知道該怎么處理嗎?
5、債權人如果對公證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借條;
如果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生活中,因為一些客觀原因,借條丟失了怎么辦?首先是將復印件留著備用;其次是將原件拿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后就是找公證處辦理撤銷借條的公證。以上都是債權收回的一些方法,其實還有其他一些方法,比如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進行申請仲裁、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欠款等等,這些辦法都有可能會導致欠條丟失。因此對于欠條遺失來說,大家一定要及時的去辦理掛失手續。當然想要追回欠款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方式去追回來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