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導讀:
因為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并最終未能就工程款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時,承包人就喪失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總承包單位未及時結算造成的逾期竣工、質量不合格的責任,可參照下列情形處理:1、施工合同約定總承包單位負責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并向承包人出具竣工結算文件的,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雙方約定結算方式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要求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也就是說在總承包單位未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驗收合格文件或施工組織設計未作出變更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承包人可以要求總承包單位向其支付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勞務公司之間的結算往往是工程款拖欠的最主要表現形式。因為總承包單位直接控制著工程,一旦發生糾紛,施工方無法拿到工程款,也就失去了從總承包單位索賠的機會。那么建設工程中總承包單位拖欠工程款怎么解決?下面為您詳細分析。總承包單位拖欠工程款最主要表現形式:是總包公司欠承包人工程款;是分包公司拖欠;是勞務公司拖欠。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分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在目前審理實踐中,爭議較大。主要表現為:工程款拖欠、合同解除等與施工過程有關的問題;關于工程質量問題、關于分包工程驗收質量、以及關于工程款支付的爭議等。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雙方約定結算方式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要求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總承包單位是發包人,承包人是承包方。
一般情況下,發包人支付工程款時,通常以工程款支付憑證作為結算依據;而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一般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為結算依據。根據《合同法》第191條、第172條的規定,總承包單位對發包人有支付工程價款的義務;而承包人也有支付工程價款的權利。因此雙方約定以工程款方式進行結算,就相當于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另外,當事人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承包人請求按照合同約定向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的,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在總承包單位未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驗收合格文件或施工組織設計未作出變更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承包人可以要求總承包單位向其支付工程款。如果雙方沒有約定以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則由發包人承擔舉證責任并依據《合同法》第192條第2款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如果約定以竣工驗收合格或備案文件作為結算依據的話,則應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款。另外還應注意的是:1、合同雙方都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未付工程價款;2、合同雙方都對工程款的支付有明確約定或實際履行中有特殊情況導致不能在原基礎上進行結算時(包括變更施工組織設計),則應按照《合同法》第184條第1款的規定進行處理;3、如果合同雙方均沒有付款義務且不存在工程價款延期付款情形時,則需要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合同法》第191條第1款規定進行處理。當然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或實際履行中發生了什么問題導致不能結算不及時甚至完全喪失工期時,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處理。但是,這需要雙方都具有明確的義務和相應意思表示。否則就無法保障其利益了。因為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并最終未能就工程款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時,承包人就喪失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總承包單位未及時結算造成的逾期竣工、質量不合格的責任,可參照下列情形處理:
1、施工合同約定總承包單位負責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并向承包人出具竣工結算文件的;
2、發包人與總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未明確約定,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10日內未辦理竣工確認的;
3、發包人不能提供證明的。
4、承包人請求鑒定或經鑒定后重新鑒定,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的。
5、發包人主張工程質量不合格責任時,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該工程質量不合格是由總承包單位造成的,且經鑒定后仍未排除該瑕疵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情形,發包人可以主張相應的工程款損失。
6)在承包人無法證明總承包單位已對施工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核實或已經采取補救措施但發包人未履行及時結算義務,致使該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造成損失時,可以主張賠償損失。
7、發包人將建設項目整體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或者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第三方施工時造成竣工結算文件無法完成,導致損失無法確定;
8、分包單位未按照約定向總承包單位提供合格工程質量文件造成實際發生損失但承包人不能舉證證明該質量文件系其提供的;
9、因總承包單位未及時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而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未約定竣工驗收問題的處理辦法,也沒有約定工程保修期限與條件的,承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承擔舉證責任。
關于工程保修期限與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質保期沒有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后的規定處理。當事人對質保期沒有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處理”。該條還規定了“工程保修期限與條件”。根據該條規定: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未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是其權利。對于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提出異議的期限和要求應以書面形式確定。根據該條規定,如果發包人拒絕承擔質量保障義務就會導致施工責任無法劃分;如果發包人在保修期限內未明確表示不履行質量保證義務或拒絕履行質量保證義務,則屬于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時已超過法定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則屬于當事人雙方對工程質量爭議解決方式進行約定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因此,當承包人拒絕履行合同時,法院可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或支付違約金。施工合同中未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問題進行明確約定也沒有約定工期或者條件的,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對工程質量承擔舉證責任。對于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證據證明其已履行義務的,應承擔不利后果。但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了相應證據證明發包人確實存在缺陷時則不能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承包人不能以其未履行合同義務為由請求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對于發包人沒有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承擔保證責任而造成施工方損失時(包括因發包人過錯造成工程款損失),則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驗收文件、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判令發包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但是,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該損失是當事人因訂立合同所預見到的或者應當預見到的能夠實現的利益損失,以及因履行合同發生的其他費用。當事人對違約金計算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時,受損害方根據對方提供或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受損失以及因損失發生以及擴大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法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有其他約定:”。因此,對承包人而言應該首先審查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履行了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雙方必須遵守合同規則。如果違反了合同規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施工方可以在工程完工后向總承包單位索賠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款等款項以及利息損失。
拖欠工程款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也是企業平時必須面對的問題。這是一個立法問題,對于企業而言,必須采取快速而直接的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首先,企業應考慮訴諸法律手段。其次,可以為聯系方簽訂債務解決協議,強制其履行義務。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將原債務分為幾期進行償還。此外,企業還可以盡量將危機告知當事方相關部門,試圖向當事方施加壓力,要求其盡早回款。
另外,企業應考慮拆借款項的可能,以及其他可行的融資方式,并尋求外部方案,如賣股票,質押貸款等,以解決拖欠的問題。
最終,企業也可以構建良好的關系,共同整改問題,避免爭論,從而有效地解決拖欠的問題。
通過以上幾種方式,企業可以盡快有效解決拖欠的問題,有助于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從根本上避免拖欠工程款的發生。
拖欠工程款是建筑業者長期面臨的一種常見問題,不僅影響到施工隊伍的資金流轉,也明顯壓縮了施工隊伍的盈利能力。為了及時、直接的解決拖欠工程款的問題,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1、加強與施工者的溝通。施工行業是一個涉及緊密合作的相對閉合行業,當拖欠工程款出現時,雙方要加強溝通,從情懷上去理解對方,必要時也要結合政府司法機構,督促雙方均衡利益,從而維護施工隊伍的權利。
2、采取法律手段。對于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來解決,比如聘請律師出具相應的合同、起訴乙方拖欠的行為等等。這種手段的好處是可以保證施工隊伍的利益不受損害,使施工隊伍能夠盡快得到工程款,并得到司法機構保護。
3、把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作為投資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投資行業要將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作為投資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保證制度,要求施工方采取合理的履約擔保措施,并要求業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款。
總的來說,解決工程款拖欠的最快、最直接的辦法在于采取合理的市場手段和完善的保證機制。有效的措施不僅會有效地減輕拖欠問題,還會給施工隊伍更大的經濟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