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可以離婚嗎,懷孕中可以離婚嗎?

導讀: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2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是指女方在受孕至分娩(或者終止妊娠)的一段時期,通常指的是夫妻雙方發生性關系而造成的懷孕期間,最后,法條說的&ldquo,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實,無論是順產還是剖宮產,也無論嬰兒娩出時是否死亡,分娩后1年內男方均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接著,終止妊娠,即結束懷孕,是指母體承受胎兒在其體內發育成長的過程的終止,胎兒及其附屬物胎盤、胎膜自母體內排出是妊娠的終止。
懷孕原本是一個讓家庭變得更幸福地好事,但夫妻之間的感情又是十分微妙的,懷孕期間準媽媽因為妊娠反應多多少少情緒會大一些,如果夫妻之間不相互體諒,那么即使有了雙方的孩子也可能面臨離婚的情形。那么在懷孕的中是否可以離婚?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男女雙方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但為了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對男性是有一些限制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2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其中,“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在受孕至分娩(或者終止妊娠)的一段時期,通常指的是夫妻雙方發生性關系而造成的懷孕期間。所謂分娩,是指胎兒脫離母體作為獨自存在的個體的一段時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實,無論是順產還是剖宮產,也無論嬰兒娩出時是否死亡,分娩后1年內男方均不得提出離婚。即女方產后幼兒死亡或早產,仍應適用本條規定。
接著,終止妊娠,即結束懷孕,是指母體承受胎兒在其體內發育成長的過程的終止,胎兒及其附屬物胎盤、胎膜自母體內排出是妊娠的終止。包括自然終止妊娠和人工終止妊娠。終止妊娠,對婦女的身心健康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婦女在此期間也應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
最后,法條說的“確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過錯,或者未盡對嬰幼兒的撫養義務,嚴重損害夫妻關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這是因為當女方存在嚴重過錯時,客觀上已經嚴重破壞了夫妻關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受理該離婚請求不僅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則,也合乎道德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