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要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導讀:
在撫養權存在爭執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
一、男方爭奪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在撫養權存在爭執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8、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二、男方爭取撫養權時應做好的證據準備
1、醫療機構出具的男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父親生活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8、男方有相當強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能要到孩子的撫養權嗎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是一定能要到孩子的撫養權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母親一般可以優先取得撫養權。已滿兩周歲的子女,雙方可以協商撫養問題,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