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授權委托書怎么寫

導讀:
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權限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3、離婚授權委托書第三部分委托權限婚案件授權委托書中的委托權限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因此這部分內容一定要寫明確,B、特別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
一、什么是離婚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是指當事人為把代理權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委托人實施授權行為的標志是產生代理權的直接根據。授權委托書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另一種是訴訟代理授權委托書。
離婚授權委托書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
離婚授權委托書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2.離婚授權委托書第二部分委托事項
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為。如果是應當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為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不能由律師代理。
3、離婚授權委托書第三部分委托權限
婚案件授權委托書中的委托權限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因此這部分內容一定要寫明確。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A、一次委托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B、特別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復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C、總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2)
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托代理權分為兩種,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
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托代理權分為兩種,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B、特別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權限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通常為一般委托。
三、離婚授權委托書的范本
授權委托書(離婚)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受委托人,
工作單位,
職務,
地址,
電話,
委托事項,
委托方因與離婚糾紛一案,現根據法律規定,委托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為雙方簽訂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執行結束。
委托權限,
全權代理(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解代表委托人在調解協議、和解協議上簽字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代領款項等。)
委托方,
年月日
l、授權委托方法有三種,明示授權、默示授權和追認。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
3、特別授權委托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應當辦理公證以確保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離婚糾紛一般授權委托書的寫法:首先應載明委托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應載明委托事項、委托范圍(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特別授權)、委托期限、委托費用、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最后雙方簽字,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離婚糾紛一般授權委托書的寫法:首先應載明委托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應載明委托事項、委托范圍(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特別授權)、委托期限、委托費用、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最后雙方簽字,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