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我殺了她會不會死刑_殺死出軌的老婆會判死刑嗎

導讀: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二、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的認定1、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包括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是否有重大過錯、被告人犯罪動機是否卑劣等,二、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的認定1、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包括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是否有重大過錯、被告人犯罪動機是否卑劣等。
一、殺死出軌的老婆會判死刑嗎
殺死出軌的老婆不一定會判死刑,殺死出軌的老婆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的認定
1、被告人的主觀惡性
包括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是否有重大過錯、被告人犯罪動機是否卑劣等。
2、殺人手段
如以特別殘忍手段殺人,則通常不宜認定為情節較輕。
3、犯罪后果
如導致二人以上死亡的嚴重后果,通常不能認定為情節較輕。
4、社會評價
被害方及社會公眾特別是當地群眾對被告人行為作出的社會評價。
老婆出軌離婚,我要分給她財產嗎
老婆出軌離婚該分給她財產的,因為一般情況下,老婆出軌離婚的,并不屬于法定過錯行為,不會少分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且前述的“法定過錯行為”一般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殺死出軌的老婆會判死刑嗎
殺死出軌的老婆不一定會判死刑,殺死出軌的老婆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故意殺人罪情節輕重的認定
1、被告人的主觀惡性
包括被害人在案發起因上是否有重大過錯、被告人犯罪動機是否卑劣等。
2、殺人手段
如以特別殘忍手段殺人,則通常不宜認定為情節較輕。
3、犯罪后果
如導致二人以上死亡的嚴重后果,通常不能認定為情節較輕。
4、社會評價
被害方及社會公眾特別是當地群眾對被告人行為作出的社會評價。
老婆出軌離婚,我要分給她財產嗎
老婆出軌離婚該分給她財產的,因為一般情況下,老婆出軌離婚的,并不屬于法定過錯行為,不會少分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且前述的“法定過錯行為”一般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