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導讀: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一、起訴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1.起訴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原則上是3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時效為離婚后一年內。離婚后,一方發現一方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存在隱藏、轉移、損害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根據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