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后沒領離婚證算離婚嗎

導讀: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法院判決離婚后沒領離婚證算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姻無效判決領證一年離婚可以嗎
1、婚姻無效經過判決后,領證一年又要離婚是可以的。
2、婚姻無效,因不滿足法定結婚條件而無法成立合法婚姻關系,三種無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因本不符合登記結婚條件,因此無效婚姻實質上不是婚姻,而是同居,但已取得婚姻登記的無效婚姻需要通過法院判決無效。如果因一開始不滿足結婚條件,而后滿足而結婚的,又在一年內離婚的,是完全可以的。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確認婚姻無效的相關事項
1、確認婚姻無效的機關包括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
2、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1)以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三、協議離婚一年后返悔可以嗎
協議離婚一年后返悔可以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的如果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