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后孩子跟財產怎么分

導讀: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此規定,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的,一般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認可。有的當事人在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反悔,不履行協議,當事人雙方可以就撫養問題另行起訴。那么離婚以后孩子跟財產怎么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如何分財產和小孩
1、離婚時財產分割首先會考慮協議優先,沒有協議的,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是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會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會按照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孩子的撫養權的判決是什么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生活的。
2、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長;改變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好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者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歲以上的,應該考慮子女的意見,并盡可能照顧子女的要求。補充說明:父母能否協議輪流撫養子女一般情況下,父母離婚時,子女只隨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較多地隨一方共同生活。但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來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爭搶撫養獨生子女情況非常多,于是出現了由父母輪流撫養子女的現象。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一方面能夠減少因父母離婚給子女心靈上投下的陰影,使子女不因父母離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關懷愛護,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長;另一方面,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也可以使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緩和當事人雙方的對立情緒,融洽雙方的關系,共同做好對孩子的撫養教育。“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根據此規定,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的,一般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認可。采用這種撫養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觀條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和保護其合法權益。有的當事人在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反悔,不履行協議,當事人雙方可以就撫養問題另行起訴。
三、離婚財產小孩怎么分
離婚財產小孩分配方式如下: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是歸個人所有。父母雙方對小孩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四、農村離婚財產和小孩如何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