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欠錢不還的人怎么對付

導讀:
在遇到對方欠錢且到了償還日期之后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那么個人欠錢不還的人怎么對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有個人欠自己錢不還如何處理
1、當事人對于欠錢不還的債務人,經協商后仍不歸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二、如何合法、有效地討回債務
1、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2、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3、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
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帳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
4、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于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了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于欠債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
5、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制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在遇到對方欠錢且到了償還日期之后不還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可以說是處理債務糾紛比較好的一種方式,但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與證據。其中訴訟時效關系著法院是否會受理案件,而證據則會對案件的判決結果產生重要影響。
欠錢不還可以立案嗎
1、不管多少金額法院都會立案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欠款不還怎么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么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
為了實現債權最好搜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
一般來說用于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于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
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么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
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依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為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