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處理合同糾紛的律師

導讀:
第二百七十一條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的,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3、合同雙方可以仲裁條款載明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處理糾紛,法律并未強制規定,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需要請律師。
怎么處理合同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辦法:
1、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處理糾紛;
2、合同雙方可以請求人調解機關調解處理糾紛;
3、合同雙方可以仲裁條款載明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處理糾紛;
4、合同雙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處理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條
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的,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糾紛需要請律師嗎
合同糾紛不一定需要請律師。合同糾紛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法律并未強制規定,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需要請律師。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聘請律師處理合同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怎樣處理合同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辦法: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解決糾紛的一致意見;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裁決;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