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離婚起訴書的格式是什么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一、女方要求離婚起訴書的格式是什么
1、該起訴書具體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女方作為原告的訴訟請求,如請求法院對夫妻的財產分割問題予以判決,請求法院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問題予以判決等訴訟請求,再寫上離婚的事實與理由,最后由女方簽名,寫上年月日即可。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