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導讀: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甚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2、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1、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的立案處罰標準
1、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甚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是行為人主觀故意的犯罪,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照規定,如果是單位為犯罪主體的,將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進行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