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彩禮錢歸誰

導讀: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
一、離婚后彩禮錢歸誰
1、婚禮上的彩禮或者禮金,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領取之后辦理的,那么婚禮上的禮金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彩禮的話,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話,那就是對男女雙方的贈予,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也是要平均分配的;
2、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領取之前舉辦的,這些彩禮或者禮金就是女方收取的歸女方,男方收取的歸男方。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禮還需要返還嗎
1、需要返還。
2、針對彩禮糾紛問題,如有以下幾種情形查明屬實,是可以退還彩禮的:
第一種,男方給了女方彩禮,約定了好了結婚時間,但在此期間,男女雙方感情不能繼續,無論是哪一方毀約,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第二種,男女雙方在當地民政局辦理了相關的登記手續后,但是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原因,并沒有在婚后一起生活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離婚,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第三種,彩禮是在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給付的,并且給付的彩禮超出了男方家庭經濟承受范圍,給男方家庭造成了生活困難(此處的生活困難是指,男方給了彩禮之后,靠自己的力量連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都不能維持了),在雙方協議離婚后可退還彩禮。
在了解法律上對退還彩禮的規定后,我們可以清楚的明白無論是男方出軌還是女方出軌,都不是要回彩禮的條件。不是女方出軌了,男方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去要回彩禮,而是滿足離婚這個條件后再來判斷是滿足法律規定的第二種還是第三種條件,如果兩個法律條件都不滿足,那彩禮是不能要回的。
返還彩禮的時候首先需要區分該筆財產是否屬于彩禮,著重同婚前贈與相區別。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