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應該如何申請離婚訴訟

導讀:
法院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應當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如去社區(qū)居委會申請出具相關的證明。
一、單方面應該如何申請離婚訴訟
1、單方面申請離婚訴訟是由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法院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應當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離婚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jù)有哪些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提供結婚登記證書的目的是證明雙方存在婚姻關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如去社區(qū)居委會申請出具相關的證明。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相關證據(jù)。
3、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jù)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
5、提供子女的相關資料。提供的信息應包括子女人數(shù)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yǎng)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6、如女方在懷孕期間,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7、提供關于財產(chǎn)的證明材料。
8、提供雙方收入和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jù)。
9、關于以前是否有過離婚訴訟的證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