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條對方不還怎么辦

導讀: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一、有欠條對方不還怎么辦
1、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最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有欠條如何起訴欠款人
準備欠款起訴狀、證據材料(欠條等,要知道對方的名字、大致年齡、居住地址、聯系方式),資金往來紀錄,最后一次催款的證據(證人、錄音資料等);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將欠條的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給法院;法院收到欠款起訴書后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就給予立案,然后就是開庭審理;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如果對方不上訴,判決在15日后生效;如果對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