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決中為什么男孩一般不判給女方

導讀:
為什么男孩一般不判給女方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問題,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也沒必要太糾結。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為什么男孩一般不判給女方
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問題,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也沒必要太糾結。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第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
第三、對于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孩子,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
由于爭取孩子的法律技術性非常復雜,會考慮到很多因素,建議委托專業離婚律師咨詢和操作。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