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級輕傷害怎么處理

導讀:
一、八級輕傷害怎么處理(一)工傷報告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一、八級輕傷害怎么處理
(一)工傷報告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二)工傷認定程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三)工傷鑒定程序: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四)協商賠償程序: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五)勞動仲裁程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審理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七)執行程序: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八)申訴程序:申訴程序指的就是如果對生效判決不服,則可以向相關的部門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二、八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1、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因工傷被認定為八級傷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本人11個月的工資;
2、另外根據各省份的規定不同,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工傷保險基金還需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以廣東省為例,八級傷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4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