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申請后多久通知做鑒定

導讀: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2、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要是帶的材料不全,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訴補全。
一、傷殘鑒定申請后多久通知做鑒定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延長30天。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申請傷殘鑒定的時間有要求嗎
事實上,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對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并沒有做要求。但實踐證明,最好還是越早去做越好,畢竟越到后面,隨著恢復狀況,等勞動能力恢復得更好的時候,那可能會鑒定到更低的等級,到時候也享受不到更好的傷殘待遇。
所以,強烈建議在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就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了。
在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時候,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驟進行: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帶上相關申請資料,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這里面,資料中要包含《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傷殘職工身份證明資料、就醫病歷等一切相關資料。
2、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要是帶的材料不全,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訴補全。
3、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查資料齊全后,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并作出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在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會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