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沒還會是否坐牢

導讀:
網貸屬于民事行為,只有經借貸人向法院起訴,而另一方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需要判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網貸不同于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凈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冊資本,其注冊資本少則幾個億,多則十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且注冊資本不是用來經營的,而是一種擔保、是一種“門檻”。
一、網貸沒還會是否坐牢
1、網貸沒還不會坐牢。網貸屬于民事行為,只有經借貸人向法院起訴,而另一方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需要判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網貸有什么風險
1、資質風險。網貸不同于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凈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冊資本,其注冊資本少則幾個億,多則十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且注冊資本不是用來經營的,而是一種擔保、是一種“門檻”。但由于網貸公司門檻低,政府尚沒有出臺指導性意見,平臺軟件幾千到幾萬都可以買到,很多在民間借貸欠款很多的人,買了個平臺虛擬借款人、虛擬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資人投資。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為30%,個別平臺達到了50%到70%。
2、管理風險。網絡借貸,指的是投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把資金借給資金需求個人,看似簡單,其實是一個比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都要復雜的模式。網貸屬于新興產業,是金融行業的創新模式,其發展歷程不過幾年,市場并沒有達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資人及借款人都沒有正確對待這種金融產品,只是沖著高收益而去,而資金需求者則奔著套現而去。作為網貸公司本身,由于開設的初衷只是為了牟利,其組織架構中缺乏專業的信貸風險管理人員,不具備貸款風險管理的知識、資質,因此很難把握和處理好平臺運營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產生大量的壞賬,最終只能倒閉。
3、資金風險。作為一家網貸平臺,投資人的資金流向也是至關重要的,不少網貸平臺不僅沒有采取第三方資金管理平臺,還可以動用投資人的資金,特別是一些網貸平臺出現平臺的老總自己借款從平臺借款幾千萬,用于企業經營,達到自借自用,風險無人控制也無人承擔,其背后隱藏著巨大的資金風險只能落在投資人的頭上,這也是成為不少平臺能出現跑路的原因。而目前最為安全的做法則是將投資人的資金置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監管,作為平臺要嚴控其動用投資人資金,唯有這樣才能給投資人的資金增加保障。風險
4、技術風險。信息技術的進步,常引發新的、更多形式的安全威脅手段與途徑,隨著網貸行業的蓬勃發展,各平臺多為購買模板,在進行技術改造時不能保證完全成熟和完善,存在安全隱患,而平臺老總不重視技術,寧可花費幾十萬搞營銷也不肯重視技術,從而極大地影響計算機系統運行的穩定性。技術漏洞的存在,導致惡意攻擊風險不斷。如電腦黑客入侵等,攻擊平臺、修改投資人賬戶資金、虛擬充值真提現等問題開始逐步顯現。特別是由于網貸屬于新興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非常缺乏,黑客大肆攻擊、要挾平臺事件頻繁出現,嚴重影響了平臺的穩定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