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導讀:
從客體上講,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在主觀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為人不知道他人已經結婚,則不宜認定為重婚罪。
一、事實婚姻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1、形成事實婚姻關系后,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財產按以下情形分配:
(1)雙方就財產人分割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書,按約定分割;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事實婚姻是否構成重婚罪
1、事實婚姻構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據此,重婚應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另一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之所以將此也定為重婚是將其作為重婚罪的共犯來考慮,因為沒有他的行為就沒有他人的重婚行為,二人行為結合后才導致重婚的發生。從客體上講,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從客觀方面講。即行為人有重婚的行為。
3、在主體上,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沒有配偶的人。在主觀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為人不知道他人已經結婚,則不宜認定為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