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離婚應該注意什么

導讀:
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
一、軍人離婚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相應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
4、關于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離婚的軍內調解和出證程序。雙方均為現役軍人,雙方自愿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
5、調解無效,并符合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調解”是“應當”,即這種情形下的軍內調解是必須程序。
5、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軍婚的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軍人離婚時財產怎么分
1、婚前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獲得財產應當均等分割;
3、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4、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