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冷暴力是不是過錯方

導讀:
離婚時冷暴力是不是過錯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家庭暴力造成離婚的,受害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但我國法律沒有將冷暴力列入家庭暴力中,所以不是過錯方。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產生矛盾時,不通過交流等方式積極處理解決,而是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對方。
離婚時冷暴力是不是過錯方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家庭暴力造成離婚的,受害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但我國法律沒有將冷暴力列入家庭暴力中,所以不是過錯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產生矛盾時,不通過交流等方式積極處理解決,而是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對方。最明顯的特征就是漠不關心,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或使用諷刺挖苦、侮辱性語言來發泄自己的情緒、傷害對方的自尊心。
每個家庭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家庭冷暴力,如果嚴重了,對家庭的和諧生活有很大危害。
第一、家庭冷暴力容易導致夫妻雙方心理上的扭曲,一旦嚴重了,容易產生極端做法,在身體上可能會傷害自己,傷害對方,甚至傷及孩子。
第二、夫妻雙方的冷暴力,也容易使丈夫或者妻子產生外遇,致使家庭矛盾進一步加深。
第三、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容易使孩子產生孤僻的性格,致使孩子不能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