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療費如何確定?

導讀:
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醫療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顯而易見的后果體現了對受害人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身權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根據上述規定醫療費主要是指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即解釋上應當以合理支付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況下花費的醫療費構成合理為事實問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確定。
涉及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