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損失保險的賠償如何計算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機動車損失賠款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全部損失
賠款(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已從第三方獲得的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
X(1—絕對免賠率之和)—絕對免賠額
(二)部分損失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賠款(實際修復費用—被保險人已從第三方獲得的賠償金額)x(1事故責任免賠
率)×(1—絕對免賠率之和)—絕對免賠額
(三)施救費
施救的財產中含有本保險合同未保險的財產應按本保險合同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
占總施救財產的實際價值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導致全部損失或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金額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約定支付賠款后本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機動車損失保險及其附加險的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