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怎么處罰?

導讀:
未成年犯罪具體要看多大年齡。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現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依法調查處理并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采取措施嚴加管教。
未成年犯罪具體要看多大年齡。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6.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1)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現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依法調查處理并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采取措施嚴加管教。
(2)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以下矯治教育措施,
(一)予以訓誡,
(二)責令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三)責令具結悔過,
(四)責令定期報告活動情況,
(五)責令遵守特定的行為規范不得實施特定行為、接觸特定人員或者進入特定場所,
(六)責令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
(七)責令參加社會服務活動,
(八)責令接受社會觀護由社會組織、有關機構在適當場所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監督和管束,
(九)其他適當的矯治教育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三十八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除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外,確有悔改表現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愿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系同時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