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最快需要的時間是多長

導讀: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并且,再次起訴離婚時,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確定起訴法院根據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起訴時通常是去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那么起訴離婚最快需要的時間是多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并且,再次起訴離婚時,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確定起訴法院根據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起訴時通常是去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關于起訴離婚最快需要的時間是多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最快需要的時間是多長
1、要想知道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2、法院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
(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3)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3、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4、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二、起訴離婚被駁回后怎樣能再次起訴
(一)按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判決不準離婚,或者夫妻雙方被調解和好,若是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個月后再起訴。
(二)所以,如果沒有新情況,比如被實施家庭暴力隨時有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六個月內再次起訴的會不被受理的。并且,再次起訴離婚時,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確定起訴法院
根據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起訴時通常是去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不過,對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去對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進入訴訟內調解
經調解后可能會出現以下三種情況:
(1)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2)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
(3)離婚調解無效,將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