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

導讀:
一、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1、離婚后撫養權歸女方的,男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回撫養權:男女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書,由男方取得撫養權;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準許變更撫養權: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③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那么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1、離婚后撫養權歸女方的,男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回撫養權:男女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書,由男方取得撫養權;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準許變更撫養權: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③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關于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孩子給女方能要回來嗎
1、離婚后撫養權歸女方的,男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回撫養權:
(1)男女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書,由男方取得撫養權;
(2)雙方協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準許變更撫養權:
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③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2、相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
二、撫養權糾紛中要提交怎樣的證據
(一)孩子撫養權,目前離婚案件基本上都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大的原則就是要兒童利益最大化,無論是我國婚姻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兒童權益公約,都體現了這個理念和原則。關于孩子撫養權的案件,法院審判原則有三個:
1、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歸母親,除非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這兩點都要具備。
2、兩周歲到8周歲以內孩子的撫養權,要看父母哪一方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條件。
3、8周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二)涉及到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形式包括以下幾種:
1、工作收入證明;
2、住房證明;
3、孩子戶籍上學證明;
4、照片、錄音、錄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關系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體疾病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