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攜帶乙肝病毒能否撫養子女

導讀:
在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在結婚、生育、就業、升學等方面法律均沒有特殊限制。乙肝不屬于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剝奪撫養子女的權利。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妻子攜帶乙肝病毒能否撫養子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在結婚、生育、就業、升學等方面法律均沒有特殊限制。乙肝不屬于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剝奪撫養子女的權利。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關于妻子攜帶乙肝病毒能否撫養子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妻子攜帶乙肝病毒能否撫養子女
要看具體情況。在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在結婚、生育、就業、升學等方面法律均沒有特殊限制。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2周歲以下的子女,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可隨父方生活。乙肝不屬于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剝奪撫養子女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離婚撫養費的數額是怎么確定的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