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孩子撫養權有居住權嗎

導讀:
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撫養人對子女進行撫養取,即使沒有設立居住權的,撫養人享有居住權。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條原則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孩子的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情形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孩子的父親。那么民法典孩子撫養權有居住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撫養人對子女進行撫養取,即使沒有設立居住權的,撫養人享有居住權。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條原則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孩子的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情形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孩子的父親。關于民法典孩子撫養權有居住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孩子撫養權有居住權嗎
民法典規定,居住權是房屋的用益物權。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撫養人對子女進行撫養取,即使沒有設立居住權的,撫養人享有居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的定義】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居住權合同】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二、離婚后子女歸屬的原則
(一)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
夫妻離婚導致家庭破碎,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結以及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就成了離婚時孩子撫養問題的關鍵。在處理這一類問題上,婚姻法確立了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那就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所以如果有不良習慣、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這樣的情況的話是得不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二)哺乳期內孩子歸女方的原則
一般來說,在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孩子應隨女方生活。現行法律沒有對哺乳期作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兩周歲以下的孩子都屬于哺乳期。
本條原則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孩子的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情形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孩子的父親。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撫養權
從司法實踐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出結果,就由法院判決,主要會結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加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