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

導讀:
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達不成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么離婚后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達不成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于離婚后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
1.哺乳期內的子女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離婚孩子撫養權一般規母方,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如果就離婚孩子撫養權達成協議,則按照協議由一方獲得孩子撫養權,另一方獲得監護權。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達不成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
相關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