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孩子的撫養權要去哪里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第17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那么要更改孩子的撫養權要去哪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第17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關于要更改孩子的撫養權要去哪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要更改孩子的撫養權要去哪里
雙方協商一致簽字即可,可以到公證處公證,也可以去法院解決。
二、法律法規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5條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