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準生證如何辦理

導讀:
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結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即非婚生子女因其生父與生母在其出生后結婚,而被婚生化,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被賦予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因此,為了使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承認非婚生子女的準正仍然有其社會實益。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準生證如何辦理。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結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即非婚生子女因其生父與生母在其出生后結婚,而被婚生化,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被賦予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因此,為了使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承認非婚生子女的準正仍然有其社會實益。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準生證如何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法步驟
1、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3、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4、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qū)民警調(diào)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5、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結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即非婚生子女因其生父與生母在其出生后結婚,而被婚生化,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被賦予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
二、在把握準生證的含義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有兩種形式,一是因生父母結婚而準正,二是因法官宣告而準正。法官宣告準正是指男女訂立婚約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礙存在,使婚姻不能實現(xiàn)時,可依婚約一方當事人
或子女的請求,由法官宣告子女為婚生子女。
2、準正必須具備以下要件:(1)須有血緣上的非婚生父母子女關系;(2)須有生父母的婚姻或司法宣告;(3)準正為法律事件,它為婚姻的附隨效力,其發(fā)生無須生父母有何能力,亦不需任何人批準及其他程序。
3、關于準正的效力問題,有的國家規(guī)定從父母結婚或法院宣告為婚生之日起算,有的則規(guī)定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發(fā)生婚生效力。
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盡管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但在實踐中,只要婚姻制度存在,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在名份上的區(qū)別就會存在,兩者在親子關系的確定方法上也會有所不同。
因此,為了使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承認非婚生子女的準正仍然有其社會實益。而且,民法典已經(jīng)規(guī)定了補辦結婚登記,男女雙方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guī)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因此,對于生父母在子女出生后補辦結婚登記的,可以按照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原理而被視為婚生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