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

導讀:
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男方爭取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證據加以證明。那么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男方爭取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證據加以證明。關于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
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
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2、工作環境;
3、收入狀況;
4、居住條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養;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孩子的撫養存有爭議,這種爭議分兩種情形,一是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一種是雙方不希望撫養孩子。實踐中前者的情況居多,我們就以的一種情況為例,進行說明。關于孩子的撫養問題,我國《婚姻法》第36、37條對此進行簡單的規定,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此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上面的章節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說明,這里只談論為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收集哪些證據的問題。
男方爭取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比如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病歷復印件,證人證言、學校的相關證明等等。
2、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應的醫療機構出具手術或者絕育證明。目前,該條款在北京區域適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該條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時代背景。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隨男方生活,法院為了子女的成長,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結合司法實踐,建議男方在起訴前做好如下準備:一、讓孩子與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關證據,如照片、視頻資料等。二、證明孩子隨女方生活顯著不利,例如證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賭博、夜不歸宿等)、經濟條件較差、道德品質不佳等等。
4、男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檢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證明、戶口薄、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等等。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
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父母雙方對子女撫養權發生爭議,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隨父生活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法官一般會通過與子女談話的方式來征求孩子的意見。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范圍,但他們都能獨立的表達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釋的該項規定也是為了更好的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
7、男方的工資收入、穩定性程度、住房等條件明顯優于女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