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

導讀:
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是因為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當然,除上述情形外,若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只要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這也是可以的。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那么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是因為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當然,除上述情形外,若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只要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這也是可以的。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關于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母親沒有母乳能力,兩歲以下子女歸誰撫養
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是因為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哺乳期內子女不由母親撫養的情形:
現實生活中,若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有疾病】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不盡職】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經濟能力不佳】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
4.【犯罪】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當然,除上述情形外,若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只要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這也是可以的。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
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在當事人雙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準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但應注意以下問題: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長期陪伴的一方】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只有此子女的一方】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對子女成長有利的一方】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