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哺乳期的孩子指多大

導讀: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假一年,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那么婚姻法哺乳期的孩子指多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假一年,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關于婚姻法哺乳期的孩子指多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哺乳期的孩子指多大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規定的哺乳期是指孩子從出生到滿一周歲前的這一段時間,《民法典》的規定應當與此一致,該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后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
1、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2、嬰兒滿周歲后,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3、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癥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5、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哺乳安排
如果離家比較近,可在將哺乳時間一分為二,午休時提前半小時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時回家喂寶寶,加上夜間的幾次喂奶,基本上就能滿足寶寶的需要了。如果離家遠,可以事先將母乳擠出儲存好,請家人代喂一到兩次,晚上回到家再喂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