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訂具體要注意什么

導讀:
1.《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2.離婚原因3.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4.財產處理5.子女撫養和教育6.債權、債務處理7.其他約定8.可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那么離婚協議簽訂具體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2.離婚原因3.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4.財產處理5.子女撫養和教育6.債權、債務處理7.其他約定8.可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關于離婚協議簽訂具體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
2.離婚原因
3.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4.財產處理(婚前、婚后、房產、家具、電器、現金、存款等)
5.子女撫養和教育
6.債權、債務處理
7.其他約定(子女探視、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經濟補助等)
8.可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
二、《離婚協議書》不能附加的其他條件:
例如:“房屋按揭完畢之日離婚”、債務還清之日離婚“之類的限制條件;寫有此類條件的離婚協議將被離婚登記機關認為是雙方沒有對離婚達成一致,不予受理。
三、公證后的《離婚協議書》可以強制執行
通常,協議離婚后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另一方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能向法院另行起訴。但是,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協議書》的有關財產的部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因此,通過辦理公證手續,可以保證《離婚協議書》中有關財產的部分獲得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