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導讀:
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首先,對子女撫養的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權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法院可以準許。那么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首先,對子女撫養的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權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法院可以準許。關于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首先,對子女撫養的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否則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撫養權。
其次,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母-親有以下情況的,可隨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嚴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其三,對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其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不利的;
(3)無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它嚴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