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誰能取得小孩的撫養權

導讀:
最近比較的朋友咨詢到離婚中小孩的撫養權的問題。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3、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故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孩子自己選擇與母親共同生活的。那么離婚訴訟中,誰能取得小孩的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比較的朋友咨詢到離婚中小孩的撫養權的問題。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3、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故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孩子自己選擇與母親共同生活的。關于離婚訴訟中,誰能取得小孩的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比較的朋友咨詢到離婚中小孩的撫養權的問題。根據蔡*劍律師在辦案中的經驗總結:
在離婚糾紛中,若生育有小孩,雙方不能就撫養小孩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根據《婚姻法》的36條和37條規定的原則,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應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判定小孩由誰撫養的一般標準是:
一、子女隨母親生活的情形:
1、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年齡較大再生育可能性不大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
3、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故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孩子自己選擇與母親共同生活的。
4、其他可能會考慮到的原因
(1)如果女孩子在成年之前,與母親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長。
(2)女方脾氣好,男方脾氣暴躁,存在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因為男方與第三者同居等導致感情破裂,則要考慮男方將來的配偶人品,如不能為小孩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
二、子女隨父親生活的情形: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雙方協議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3、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年齡較大再生育可能性不大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父方照顧孫子女的;
4、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故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孩子自己選擇與母親共同生活的。
5、其他可能會考慮到的原因
(1)男方脾氣好,女方脾氣暴躁,存在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因為女方與第三者同居等導致感情破裂,則要考慮女方將來的配偶人品,如不能為小孩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
三、需要說明的是
1、未成年人除了歸父母一方直接撫養外,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考慮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
2、在離婚訴訟期間,如果在離婚時夫妻雙方都爭搶直接撫養子女,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直接撫養,以保障離婚訴訟的順利進行。
3、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