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合理嗎

導讀:
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所以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不合理,是不符合規定的。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那么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合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所以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不合理,是不符合規定的。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關于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合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合理嗎
不符合規定。
一、什么是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
二、社會撫養費是否可以兩地征收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所以社會撫養費兩地征收不合理,是不符合規定的。
三、法律規定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五條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后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