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誰提出離婚誰就要賠償

導讀:
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的一方。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此類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實施與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家庭成員的,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也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關于是不是誰提出離婚誰就要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的一方。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此類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實施與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家庭成員的,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也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關于是不是誰提出離婚誰就要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不是誰提出離婚誰就要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29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主體只能是合法婚姻關系中的無過錯方,而且必須是因為對方的過錯導致的離婚。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的一方。
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不提出離婚,而是單獨依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無過錯方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也就是說,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是以提出離婚訴訟為前提的。
民法通則的基礎理論中確定了一般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為離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離婚損害賠償又是一種婚姻家庭中的一種侵權行為,所以其應該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可以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
(一)行為的違法性。實施的行為違法是其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條件。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此類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實施與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家庭成員的,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也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
(二)有損害事實的存在。無論損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只要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利益造成了傷害的事實,都構成了損害的事實。在離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婚姻關系破裂,一方提起離婚,無過錯一方由此受到財產上和非財產上的損害。離婚財產上損害的范圍,只限于無過錯配偶一方因離婚所受到的現有財產權益的損失。離婚涉及的非財產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下面的章節中還要具體的講述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三)有因果關系存在。主要是指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是否存在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但在離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是導致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破裂、離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無過錯配偶一方遭受財產上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的直接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