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缺陷能成為離婚條件嗎

導讀:
《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準結婚的條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內(nèi)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內(nèi)容。如果一方明知對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生性行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結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顧,法律仍保護這種婚姻關系。關于生育缺陷能成為離婚條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準結婚的條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內(nèi)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內(nèi)容。如果一方明知對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生性行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結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顧,法律仍保護這種婚姻關系。關于生育缺陷能成為離婚條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育缺陷能成為離婚條件嗎
《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準結婚的條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內(nèi)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內(nèi)容。如果一方明知對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生性行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結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顧,法律仍保護這種婚姻關系。但是,結婚時不知對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經(jīng)過醫(yī)治無效,導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堅決要離婚,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這是符合《民法典》關于感情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法律規(guī)定的。
分居兩年能自動離婚嗎
離婚的條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diào)解無效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離婚的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可. 因此,分居兩年并不會自動離婚。兩個必須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yǎng)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分居時間應連續(xù)計算。因關于分居的舉證比較困難,一般要雙方共同認可。分居兩年并不能自動離婚,它只是判斷離婚的一個因素,離婚只有通過民政部門登記或者法院訴訟離婚才可以解除婚姻關系。
此時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樣的,若生理缺陷已經(jīng)嚴重影響到了夫妻婚后生活的,那此時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當然若對方的生理缺陷屬于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則這樣的婚姻也是會被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