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離婚后對方不履行怎么辦

導讀:
公民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調解,雙方同意離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約定及法律規定出具調解書的,調解書的效力等同離婚證,不需要再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關于法院調解離婚后對方不履行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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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離婚后對方不履行怎么辦
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此外,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簽收就與生效的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說明調解書只有經當事人簽收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絕簽收調解書,調解書就不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因此,離婚調解書必須由當事人簽字,離婚調解書不簽字的話是無效的。
公民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調解,雙方同意離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約定及法律規定出具調解書的,調解書的效力等同離婚證,不需要再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