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什么證據才能判決離婚嗎

導讀:
離婚需要哪些證據離婚案件,是指配偶一方以對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以解除現存婚姻關系為目的的訴訟。由于離婚案件是在一方當事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關于"起訴離婚要什么證據才能判決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需要哪些證據離婚案件,是指配偶一方以對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以解除現存婚姻關系為目的的訴訟。由于離婚案件是在一方當事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關于"起訴離婚要什么證據才能判決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要什么證據才能判決離婚嗎
在離婚訴訟中,根據證據的證明對象可以把證據分為:外遇過錯證據、共有財產證據、家庭暴力證據、賭博證據、吸毒證據、重婚證據及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等等,這些證據法院都容易采納。
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離婚案件,是指配偶一方以對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以解除現存婚姻關系為目的的訴訟。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節;如感情確已破裂,調節無效,應準予離婚。”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唯一標準也是離婚案件是的主要證明對象。除此之外,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子女的撫養問題、債務的清償等問題,也都需要證明。
由于離婚案件是在一方當事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因此,雙方當事人對各自的主張都負有舉證責任,具體說,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或者證據來源。
(一)提供結婚證書及個人身份證。
(二)提供婚前基礎狀況的證據材料。例如,雙方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買賣婚姻;何時戀愛、戀愛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的證據材料。
(三)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材料。例如:通過具體事例說明夫妻婚后感情好或者不好、或者一般。夫妻是否已經分居,何時開始分居,分居原因等證據材料。
(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例如: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了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當事人應提供專門醫院的鑒定結論。又如,對第三者插足的案件,要提供第三者介入事實的證據材料。說明是關系曖昧,還是通奸;是非法姘居還是重婚;以及對夫妻關系的影響等情況的證據材料。
(五)提供家庭財產清單,并附上是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材料。對性質有爭議的財產,應當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和取得時間的證據材料(例如發貨票、贈與書等)。
(六)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情況及生活現狀的證據材料。例如,雙方的工資收入,如有存款,應提供開戶姓名、儲蓄所名稱、賬號、開戶日期、金額、種類等;如有債務,則應提供借據或者證人證言等證明材料。
(七)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例如,現住房是租賃的,則應提供房屋租賃契約;現住房是私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現住房是單位自管公房的,還應提供管房單位對安置住房的意見。
(八)提供子女情況的證據材料。例如,子女人數、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是親生的,還是收養的或過繼的;如果子女已成年,有無獨立生活能力;夫妻雙方對子女的撫育條件如何;如果夫妻已分居,子女隨母還是隨父生活等證據材料。
(九)如果雙方已進行過離婚訴訟,則應提供原審法院名稱、承辦審判員姓名、原案卷號、并提交原判決書、裁定書。
(十)提供與本案有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當事人提供的上述證據材料的形式,可以是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承認、視聽資料、所在單位領導意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