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具體有哪些注意事情

導讀:
婚前財產公證的注意事項1、寫“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很多人認為,與其那么麻煩,不如把“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這樣大家都擁有權利。假如購房后“準夫妻”并沒有結婚,而是分手,那么“準婚房”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雙方的共同債務。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在婚前財產公證中,房產證的署名問題一直是眾多結婚小夫妻及雙方家庭都在意的問題,然而,多多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及相關注意事項,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那么婚前財產公證具體有哪些注意事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公證的注意事項1、寫“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很多人認為,與其那么麻煩,不如把“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這樣大家都擁有權利。假如購房后“準夫妻”并沒有結婚,而是分手,那么“準婚房”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雙方的共同債務。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在婚前財產公證中,房產證的署名問題一直是眾多結婚小夫妻及雙方家庭都在意的問題,然而,多多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及相關注意事項,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關于婚前財產公證具體有哪些注意事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寫“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
很多人認為,與其那么麻煩,不如把“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這樣大家都擁有權利。
律師診斷:假如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為“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假如小兩口結婚后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后收入還貸,其后雙方離婚,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2、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準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后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不少戀人選擇這種方案。
律師診斷: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房產只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于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假如以后雙方離婚,該房產仍屬于原產權人。
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房產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有條件的贈與行為。假如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于產權登記人的名下,但出資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假如雙方結婚,則屬于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3、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
這是多數戀人特別是姑娘們喜歡選擇的方案。她們認為,既然房子買來是結婚用的,未來也是小兩口居住的,當然應該寫戀人雙方的名字。
律師診斷:假如選擇這種方案,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假如日后雙方離異,父母無權索回出資錢款。假如購房后“準夫妻”并沒有結婚,而是分手,那么“準婚房”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雙方的共同債務。
對于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關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于“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將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附件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假如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錢款,上海某法院此前曾經出現這樣的判例。
4、寫男方父母的名字
這是很多男方家長喜歡選擇的方案。他們認為,雖然房子買來是給兒子結婚用的,但畢竟兒子還沒有登記,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時候分手怎么辦?況且首付款全由男方父母支付,未來兒媳婦并沒有投入,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比較保險。
律師診斷:假如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男方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男方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男方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假如小兩口結婚后雙方用婚后收入還貸,其后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擁有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向男方父母的借貸,并要求男方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
5、寫男方及男方父母的名字
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支付全部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
律師診斷:假如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為男方及男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假如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收入共同還貸,其后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擁有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男方及男方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女方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同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