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后還能要回財產嗎

導讀:
3、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那么女方離婚后還能要回財產嗎。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關于女方離婚后還能要回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方離婚后還能要回財產嗎
1、女方離婚后,如果發(fā)現(xiàn)男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共同財產。
2、女方向法院起訴再次分割共同財產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是3年,從知道男方損害共同財產時開始計算。
3、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
二、如何認定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